根据我司的申请,2019年7月6-7日,张敏为组长,评审员尚广萍、李菁、单晓梅、殷春许、周浩丰组成的评审组、对我公司进行了实验室资质认定首次的现场评审,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金东宛、长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黄斌为观察员。在评审期间,评审组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对我公司实验室环境进行了现场查看;对监测人员进行了提问和现场样品考核;对本公司的三位授权签字人进行了现场考核;并对技术文件、原始记录和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
经过认真细致的评审,评审组认为我公司基本符合《通用要求》和《补充要求》中的各项规定,申请的2类7项221个参数基本满足相应的资质认定条件,评审结论为“基本符合”。同时对实验室质量体系建设、实验室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一些不足和缺陷也提出了一些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提出9个基本符合项。要求实验室应于30工作日内向评审组提交“整改报告”以及整改的证明材料和有关的影像等证据。